重庆SAS健身房“逃跑” 13个消费者赢得集体诉讼
中国消费者网络03.1917:49
中国消费者新闻重庆(记者Liu Wenxin)在Fuling District的SAS体育馆,Chongqing关闭而没有通知消费者,并拒绝退还剩余的健身费用,这构成了违反合同的基本违反。重庆富林地区消费者权利保护委员会支持13个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。 Fuling地区人民法院最近首先裁定,体育馆经营者Chongqing Fuling District Huijiang体育和文化传播公司有限公司(Ltd.
消费者康女士告诉《中国消费者新闻报道》,她于2022年6月30日支付了6,988元的元人民币,在SAS体育馆申请了5年的家庭健身卡。家里有五个人可以参加健身练习,例如游泳,跑步等。健身卡到期日期是2027年6月28日。
从2023年6月20日至8月22日,康女士又支付了6,400元人民币,申请了儿童长期培训班的健身卡,以允许她的孩子参加蛙泳培训。截至2024年8月,该健身房无缘无故撤回,两张健身卡的剩余健身服务费为8,426.33元。
2022年5月4日,消费者Duan先生支付了5,760元来申请游泳卡,他可以按照约定的同意去游泳和健身95倍。在协议时,健身房关闭了,杜恩先生只游泳和健身47次。同年7月27日,杜恩先生还支付了1,400元人民币申请私人培训卡,他可以根据商定10次参加10次“一对两个”私人培训。截至健身房关闭时,尚未收到个人培训服务。
Kang女士,Duan先生和其他消费者向Fuling地区消费者委员会抱怨,要求健身房退还其余的健身服务费。 Fuling地区消费者委员会多次联系体育馆运营商参加调解,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。
2024年10月,Fuling地区消费者委员会支持13名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提起诉讼的Chongqing Fuling地区Huijiang体育和文化传播公司有限公司,并通过集体诉讼在Fuling地区人民法院进行,并与公共福利律师联系,以向消费者提供诉讼机构服务。
今年2月11日,法院开放了该案的审判。 Chongqing Fuling District的被告Huijiang体育与文化传播公司有限公司没有出庭参加诉讼,也没有提交国防意见和证据材料。 Fuling地区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审判,并对支持起诉发表了意见。
法院裁定,被告拒绝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关闭合同中规定的健身服务,该服务构成了违反合同的根本违反,并应根据法律承担相应的违反合同责任。基于这一点,做出了第一定期判决:被告终止了与13个消费者的健身服务合同,并将40,143.59元的健身服务费还给了13名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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